【新西兰微财经RyRy据Stuff编译】涉及到结婚移民和绿卡的事情有一个多年不变的症结:不管你们是不是真爱,你必须让你的移民官相信你们是真爱。
“我们都结婚了,我爱她,她爱我,这些官僚还想要什么?!”
向媒体谈起和移民局这段令人伤心的签证申请过程,新西兰公民David Smith气不打一出来。
David Smith是新西兰北岛Fielding的一位居民,原先的老伴14年前就离世了。
大约在一年半以前,David Smith通过Facebook结识了香港居民Amy,根据他们的说法,相爱后Amy决定到新西兰来定居,于是从去年开始来到新西兰。
Amy原先在香港的一家医院做护士的,来了以后也在Fielding找到了护士护理的工作,去年12月,他们还在当地一起买了房子。
今年2月,两人接了婚,按照这样的剧情发展,原本Amy应该顺利拿到签证从此待在新西兰的……
然而……
Amy如果要拿妥这张身份纸的话,按照规定她必须和David生活12个月以上。
除了这个之外,移民局还挑到了一个对申请人不利的情况,就是Amy有糖尿病史,对于新西兰的的健康系统是一个潜在的负担。
于是,申请人和移民局之间的拉锯战开始了。
David不断给移民官写信,表示自己不愿意当“视频夫妻”,还告诉移民官在机场相见的时候,两人是多么开心,紧紧地抱在一起。但是,这些都没有打动移民官,Amy的签证申请今年2次被拒……
移民局的回复说,“虽然你和你的伴侣已经结婚了,共同拥有房产,并且看起来已经拥有共同的生活,但是我们得到的信息不足够使我们认为你们的关系是真诚的。”
听到移民局给出这种评价,David完全懵掉了,不知道该怎么向移民局证明,气的直摇头。
而更加让他不能接受的是,由于Amy拿的过渡签证很快过期,Amy竟面临被驱逐出境的命运。而因为自己不是新西兰移民局认定的official partner,他也只能看着这一切发生。
一方面,为了申请移民和做各种体检评估,两人已经花费了$7000多;另一方面,原先他想先弄一个工签也没有成功,等来的是移民官Kate Dower的来信,说Amy待在新西兰已经“不合法”“可被驱逐出境”。
移民官还称,没有证据显示他们买房是一个共同的决定。
现在,David认为移民局的官僚正在毁了他们的计划,“新西兰移民局不接受我们已经住在一起的事实。他们认为Amy是来依靠新西兰政府的。她来了以后,我们连一分政府的钱也没有用过!”
“现在(买房以后)我们也没钱了,我们必须她能够在这里工作!”
目前,David仍在试图找到一个方法让Amy留下来,而移民官最新的表态仍然是,没充足理由发给她签证!
【百伦转注】新西兰配偶团聚政策属于移民优先类别。但是移民局对材料审理要求严格,基本要求:
1.担保人必须在5年内没有担保过另一个申请人(含共同申请。)
2.担保人没有担保过两个配偶团聚。
3.担保人没有家暴史之类的纪录。
4.申请人与担保人至少有1年以上的共同生活记录。
5.移民局要检查申请人的共同财产,共同债务,共同社交记录,共同生活纪录和家庭计划等文件。
6.申请人身体健康,品德优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