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餐店经理不算技术移民吗?申请人与INZ对簿公堂

2017-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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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维网 7月19日 Daniel据rnz翻译】一位麦当劳分店经理的技术移民申请被移民局否决后,向IPT移民上诉也失败。为了能移民新西兰,他与移民局和IPT死磕,上诉至惠灵顿的高等法院,要求推翻移民局的决定。

Singh的律师Graham Taylor向高等法院表示,根据移民局的分类,麦当劳分店经理不属于咖啡馆和餐馆经理,而是属于零售经理。零售经理一类涵盖所有零售服务,从David Jones到报刊经销商均在其中,“有很高的概括性”。与之相比,咖啡馆和餐馆经理一类包括的职业从事的工作为:组织、控制和经营餐馆及其他提供就餐、饮食的零售店。

此前,移民局否决了Mandeep Singh的技术移民申请,随后,Immigration and Protection Tribunal(IPT)对该决定予以背书。

Taylor质疑,从雇员数量上看,Singh所管理的麦当劳分店位列行业前1%,从营业额上看则位列前2-3%,为何Singh不能被算作技术移民?

Dobson法官发问,鉴于麦当劳在全球推行统一管理,Singh在分店经营方面有多大自主权?Taylor答道,每家分店都有某些独特之处,会产生15-20%的营业额。

Taylor还称,IPT没有将Singh负担的工作当作他的职责予以全面考虑,导致本应有8项符合移民法规定的相关工作内容减少到了2项。“他们认为,Mandeep Singh没有完成这些工作,因此不属于零售经理,只是零售顾问……IPT将零售经理当成零售顾问,这么做是错误的。”他另外指出,IPT也没有考虑2封以Singh名义寄出的信件,这些信件占到Singh向IPT提供证据的2/3,IPT此举违背自然正义。

另一方面,移民局一方的代理律师Isabella Clarke表示,IPT要确认的问题是,Singh有没有组织、控制麦当劳分店的经营。IPT的结论是,Singh没有达到申请技术移民应满足的条件。至于Singh在分店的职责,IPT对全部8项工作内容都予以了考虑,但认为Singh不满足其中4项的要求。

Clarke称,IPT认为,Singh工作的分店销售的产品种类由麦当劳总部决定,尽管他也有一定决策权限,但是他的自主权有限,只能在已确定的产品范围内进行选择。“IPT的观点是,Singh没有表现出能够决定麦当劳经营的足够权限,因此,他的分数不够,不能拿到签证。”

Dobson法官没有当庭宣判。

百伦移民转注:之所以转发天维网这一篇翻译稿,是因为很多技术移民申请人在这个问题上申请失败。餐厅经理一般的要求为8项,而麦当劳或者多米诺之类的连锁店的经理没有这些项权限,一般不能达到经理职位要求。而现在这位印度申请人请了个律师,说麦当劳经理不是餐厅经理而是零售店经理。我们看看这个是不是硬拗有效。静观其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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