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RRENT RULE — EFFECTIVE 25 SEPTEMBER 2026
Announcement / Effective:2026年9月25日
Primary Source:Immigration New Zealand
Last Verified:2026年10月3日
9月25日年龄与证据规则已生效;下方11月16日系统迁移是另外的未来安排。
包括新西兰公民/居民伴侣的Resident、Work、Visitor,Worker伴侣的Work、Visitor,Student伴侣的Work、Visitor,NZ Scholarship Student伴侣Work,以及Culturally Arranged Marriage Visitor Visa。
文化包办婚姻访问签证有其专门结婚安排,不能机械套用普通配偶工签/访问签的全部共同生活条件。普通临时Partner Work/Visitor没有统一12个月最低要求,但申请时仍须已共同生活,且成年后证据足以证明真实稳定关系。
18岁以前的照片、租约、聊天或账单可以保留为个人历史记录,但INZ不会用pre-18 evidence评估这些专门签证的partnership要求,不只是不能抵扣居民签证12个月。结婚证不等于自动资格,交往12个月不等于共同生活12个月。
公告明确豁免2026年9月25日前递交的partnership-based resident applications,且不影响已获批签证。不能扩大成所有此前递交的临时配偶申请一律适用旧规则。
其他Skilled、Business、International、Humanitarian或非伴侣类Family residence中的secondary partner,以及一般Visitor Visa中的partner,不在本次调整范围。INZ通用Partnership页面仍列明16或17岁included partner需父母/监护人支持信;双方未满18岁时双方都需支持信。
不可以。自2026年9月25日起,INZ列出的九类dedicated partnership-based visas要求申请人与supporting partner在递交时都至少18岁。
不能。Partner of a New Zealander Resident Visa所需至少12个月共同生活,只能从双方都满18岁以后计算。实践上双方至少19岁才可能满足这一时间条件;19岁不是另设的法定最低申请年龄。
不是。某些其他居民申请中的secondary partner及一般Visitor Visa中的partner不在本次专门伴侣签证调整范围内。INZ通用说明仍保留16或17岁included partner需父母或监护人支持信的规定,应核对具体类别。
INZ官方公告 · F2.15 · E4.5 · R2.1 · 百伦主站完整指南
如果18岁以前已交往或同居,先确认申请类别,再核对证据可采用的起算日。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个案移民或法律建议;个案须按递交时有效指令由持牌移民顾问或依法豁免人士评估。
OFFICIALLY ISSUED / NOT YET IN FORCE
INZ Circular 2026-30:2026年10月16日;Effective Date:2026年11月16日;Last Verified:2026年10月19日。
Current Rule:11月15日前仍按当时有效规定。Future Rule:以下为11月16日起修订,不是竞选提案。此前“完整指令待发布”的提示现已由正式Circular替代。
父母已有新西兰身份,孩子仍在等自己的身份,并不代表孩子可以自动居留或享受国内学生收费。先核对孩子正在审理的申请、家庭关系和计划停留时间,再分别确认签证与学校安排。
2026年11月16日起,须为新西兰公民或居民类签证持有人的受抚养子女;孩子已有INZ审理中的居民申请或DIA审理中的公民身份申请,父母支持并计划同一期间在新西兰停留。其他健康、品格及适用收养要求仍须符合。
符合U8.30的申请无需入学证明,也无需住宿或生活维持担保,但仍须证明父母身份、亲子关系、支持、同期停留计划和孩子已申请居民或公民身份。学校是否录取是另一项判断。
不一定。Circular说明可能符合中小学国内学生收费身份,须另外按Education and Training Act 2020第10(1)条及教育部相关Notice确认。签证、录取和收费资格不能互相替代。
U8.30可批准12个月,境外从入境日、境内从签发日计算;身份申请仍在审理且继续符合条件时,可考虑进一步学生签证。V3.20子女访问签证初次上限11月16日起由9个月改12个月,符合条件时进一步签证总停留最多两年。已有签证不会自动延长。
不是。现行规则已允许符合条件者申请。11月16日起V3.15及WF2.1进一步明确:评估时同居不足12个月,单次最多12个月;满12个月且符合全部条件,可最长36个月。累计期限另须按首次相关签证签发或境外持签首次入境日核算,结婚不等于共同生活。
不能一概而论。新申请需要General Medical Certificate时,过去的Limited证明不能直接替代;符合居民类Limited条件者,General证明可按Limited项目评估。医疗豁免有类别和排除条件,应由持牌顾问及医疗专业人士分别核对。
不能这样推断。正式附件标明11月16日生效,但没有要求所有已递交案件一律重交。继续查看INZ通知,具体在审案件适用规则须另行核实。
有关17至24岁等待Dependent Child Resident Visa的有限工作条件,以及特殊配偶PRV、担保人品格和医疗豁免,须按对应指令另行评估,不能套用到所有学生或家庭。
INZ Circular 2026-30正式全文 · INZ家庭临时签证系统公告 · 百伦子女签证完整说明 · 配偶签证说明 · 上海百蕾留学咨询
上海百蕾可协助了解学校及课程安排。个案签证类别、受抚养身份及移民申请策略,应由新西兰持牌移民顾问或依法豁免人士评估,不保证签证期限、批准或学费身份。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个人移民、法律、医疗或教育收费建议。未来规则不应提前用于当前申请;学校录取与收费身份须分别确认。健康、品格和特殊家庭情况应取得适当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