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递交到移民仲裁法庭(ImmigrationProtection Tribunal, 简称IPT)的案例中, MRCF先生委托某一移民公司申请新西兰创业移民。因为申请人购买了现有的生意,被移民局认定没有对新西兰做出重大的贡献,因而移民拒签。这个客人委托了原移民公司向IPT申请上诉之后,因同一原因被驳回上诉申请,维持原判。
移民局拒签理由如下:
申请人既没有证明对已购买有的商业进行创新,比如在财务情况上有明显的提升,也没有引进或是扩展现有的产品或服务。
移民仲裁法庭结合政策,充分考虑提供上诉人提出的所有材料,得出如下事实:
1.对比生意被购买前的财务情况,财务情况并没有在生意被购买后有明显提高;
2. 移民局没有考虑上诉人的确有引进新的产品和服务到自己的生意上。(看,移民仲裁法庭还是十分公正的!)
However.最终移民仲裁法庭仍然决定驳回申诉人的上诉申请,维持移民局拒签的原判。
原因一:
移民仲裁法庭认定移民局的判断正确。申诉人的确在购买生意后,生意的财务情况没有明显提高。因此无法认定对已有的生意有创新。
原因二:
移民仲裁法庭认为移民局判定申诉人没有引进新的产品和服务的决定正确。理由是,申诉人没有证明她对产品的改变和提高对新西兰来说是“新”的。尽快申诉人提供了一部分客户的意见作为支持材料,移民仲裁法庭认为这只能证明餐馆提供的改进过的咖啡是“令人愉悦的”(而不是新的)。
百伦移民留学顾问小提示:
怎样证明我成立的生意对新西兰有利的生意?
答:引进了新的技术、管理或者技能。以高科技为依据;
或者引进了新的产品或者服务。以生意高成长为依据;
或者开拓了新的或扩展现有的出口市场等,以出口额为依据。
购买已有的生意是否不再可行?
没有绝对可行或是不可行的说法。如果购买现成的生意,需要对比之前的生意经营情况,以及经营之后合理的财务预测,判断生意的增长额是否有明显的提高。一般来说,移民局需要看到生意营业额翻倍,或者开设同等规模的分公司。
因此,我们一般不推荐购买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