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尽量防止“假结婚”骗取居留权的事件发生,新西兰移民局对于担保申请人移民的配偶有以下要求:
• 如果新西兰配偶曾成功提供过配偶类别的担保,需要在上一任配偶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至少5年后,才能再次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
• 如果新西兰配偶本人是通过被担保在配偶类别政策获得新西兰永久居留权,那么需要在其成功获得居留权5年后才能为新配偶提供配偶类别的担保
• 担保人总共只能在配偶类别下有两次担保及被担保资格,即如担保人已成功担保过前配偶,他/她只能再为一位新配偶提供担保;如担保人是在配偶类别下获得居留,他/她只能再为一位新配偶提供配偶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