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Monash University)的一份报告——《临时移民和家庭暴力》引起了很多关注。报告撰写人Marie Segrave教授针对300例家庭暴力案例进行研究,发现新近移民澳洲的女性经常遭遇家庭暴力。这些女性往往需要依靠伴侣办理身份,因此在遭遇家暴时只能忍气吞声,施暴者也经常威胁伴侣,恐吓“随时会让她们被驱逐出境”!
Segrave教授的报告中提到一位印度女性。31岁的Shubha Ramalingaia和丈夫在印度结婚后来到澳洲。为这桩婚事,Ramalingaia的家人付出了30万澳元嫁妆,到了澳洲却发现丈夫不但早已结婚,还经常对她施暴。报告呼吁澳洲政府对新移民妇女提供更好的保护,包括审查是否存在奴役及贩卖人口行为。
报告中提到的这一现象其实非常普遍,而且绝不仅仅发生在澳洲,更不仅限于印度女性!
在新西兰、加拿大这样的移民国家,有很多华人女性是通过家庭团聚方式办理移民的。她们有的是从原居地过来和伴侣团聚,有的则是在工作、学习时和伴侣结识,对方既有可能同文同种,也可能是异国恋人,共同之处在于一方需要对方的担保才能获得工签,乃至办理配偶移民。由于移民兹事体大,这种依赖关系往往造成了一段伴侣关系中的不平衡地位,女性通常处于弱势。当然,也有一些相反的情况,但毕竟数量比较少。
近年来,由于配偶移民申请人越来越多,再加上要限制“商婚”,新西兰对配偶移民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从2017年5月8日开始,配偶移民申请者必须要和配偶在一起同居生活超过12个月以上,否则可能会被拒签或拒绝审理!再加上6-12个月的审查期,很多申请者需要接近两年时间才能顺利拿到居民身份。
对一段美好的关系来说,两年弹指一挥间,只恨时间太短;而对于那些相处不是那么融洽的伴侣来说,两年可以发生很多不愉快的事情。因为要办理移民,处于弱势的一方(往往是女性)通常选择能忍则忍。如果说只是一般的关系不睦还好,最糟的就是遭遇家庭暴力。在这种时候,他(她)们最害怕听到的一句话就是:“信不信我去移民局取消对你的担保,让你被驱逐出境!”
记者在网上找到这样一条求助帖,就是华人遭遇的现实情况:
“从父母的朋友那里得知一位阿姨的情况,她在中国国内通过婚介公司认识了一位当地Kiwi,嫁过来之前婚介公司说对方有房有车,但过来之后发现房和车都是贷款买的,其实很穷。这位阿姨嫁来之后把从国内带过来的钱基本都花在这个Kiwi身上了......她好像还差半年就拿到PR了,还带来个女儿在这里上学,问题是这个Kiwi好像怕她拿到了PR就跟他离婚,所以想在她办离婚之前把钱全榨干,他一直就逼她拿钱,最近几个月逼的更紧了。每天早上醒来一睁眼就大骂她, 动不动就辱骂,还威胁要到移民局取消她的PR身份。这阿姨很委屈,但只能忍受,她的钱早花的差不多了,现在在外面打工,很微薄的工资。这个Kiwi说她打的是黑工要到移民局告发她,总之在精神上对她伤害很大,她每天以泪洗面。在国内她也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我觉得很可怜。我不知道她的洋人老公有没打过她,但他动不动就这样辱骂她,还要跟她要钱实在令人气愤,有什么办法能够警告一下她老公,制止这种行为呢?可不可以投诉他家庭暴力,让他收敛一点,又不影响到这个阿姨的PR呢?”
这位阿姨身上发生的事情绝非个例,很多受害者像这位阿姨一样,担心对移民申请造成影响不敢报警,这使实际发生在配偶移民中的家庭暴力远远超过统计数据能够显示的。而这位阿姨所担心的,也是很多人在理解上的误区:施暴者可以取消担保,直接影响到受害者的移民申请!而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专为家暴案受害者设置!
事实上,在新西兰,在澳洲,在很多国家都有类似规定——允许家暴受害者申请永久居留权,即使夫妻关系已破裂!
新西兰移民局设置了两个特殊类别签证。
首先是移民局Operational Manual(运作手册)Temporary Entry,WI7,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临时工作签证:
· 你和,或曾经和新西兰公民或居民有伴侣关系;
· 你计划以前述关系为依据申请配偶移民;
· 因为对方对你或你的子女施加家庭暴力,这段关系终止了;
· 你现在需要工作来维持生活。
这一类别的特殊工签一般为六个月,如果申请人决定申请移民可延长至九个月。设置这一类别签证的目的,是让申请人有一段时间可以考虑和规划自己的未来。申请者需要提供证据证明伴侣关系的真实性,以及家庭暴力的存在。这里的家庭暴力可以是对加害者的身体伤害,也可以是精神虐待等冷暴力,以及性侵犯、性虐待等。
能够证明家庭暴力的证据包括:
· 家庭法庭发出的,针对你前伴侣的禁止令;
· 前伴侣对于家庭暴力指控的认罪书;
· 由医生或社工出具的宣誓声明;
此外还有Operational Manual(运作手册)Residence, S4.5,规定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直接申请特殊类别移民签证:
· 你和,或曾经和新西兰公民或居民有伴侣关系;
· 你计划以前述关系为依据申请配偶移民;
· 因为对方对你或你的子女施加家庭暴力,你已经和前伴侣分开;
· 你已经无法回到自己的国家,因为无力在财政上支持自己,或者会被社会孤立或被精神虐待,这种孤立或虐待的原因和遭遇家庭暴力、失婚或成为单亲家长有关;
· 你符合移民法有关健康和品行标准的要求。
(详见:https://www.immigration.govt.nz/opsmanual/42635.htm)
这一类别的移民申请者除了需要证明伴侣关系真实性及家庭暴力存在外,还需提供证据证明申请人为何无法回国。特殊类别移民可以和前述特别工签同时申请。
什么样的证据能够证明申请人无法回国?有一个2016年的案例可以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这个案例中,移民法庭驳回了一位美国女性的移民申请。这位女性在新西兰遭遇家庭暴力,但法庭认为她没有显示出足够证据,证明她回到美国后会遭遇社会孤立,或者被精神虐待。法庭认为,特殊类别移民签证“不是为那些文化上和法律上支持女性平权的第一世界国家妇女设计的”,申请人(一位临终关怀护士)有足够资质和技术能力,可以为新西兰作出贡献,建议其申请技术移民,并建议移民局考虑特殊情况批准其申请(申请者已经超龄,且临终关怀工作不在长期短期名单上)。
无论如何,新西兰是一个法治国家。面对家庭暴力,无论是冷暴力造成的心理伤害,还是武力动粗造成的身体伤害,一定不要一味忍让,应当勇敢向警方、医生、社工或者相关机构求助。保留好证据,法律不仅会保护你,将施暴者驱逐出你的生活,还可以让你通过正常的渠道,合法成为新西兰居民!!